QYLZ2017009
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遏制重点领域走私势头,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根据清远市打私办《关于印发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17”联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清打私办〔201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打私办制定了《连州市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17”联合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
连州市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17”联合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遏制重点领域走私势头,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根据清远市打私办《关于印发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17”联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清打私办〔2017〕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打私办决定在2017年4月至2017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17”联合专项行动,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连州市打私办牵头成立打击走私联合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打私办。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任惠声同志任组长,陈卫红、吴伟逊、黄国志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单位密切协作配合,进一步增强打击走私整体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打击和综合整治,确保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17”联合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打击重点
“国门利剑2017”联合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是:严厉打击以粮食、冻品为主的农产品走私;严厉打击“煤炭、钢铁等资源性产品走私;严厉打击毒品、枪支、濒危野生动植物等违禁物品走私;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严厉打击高新电子产品、汽车、成品油、烟酒等重点涉税商品走私。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上述打击重点,结合本地反走私形势,针对重点货物物品、重点渠道、重点领域和区域,立足专项打击,综合施策,打出声势,取得实效。
三、重点措施和职责分工
(一)加大陆路查控力度
公安、交通、林业等部门,要优化公路堵截拦查措施,对周边省区进入我市的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实施重点布控连,组织开展重点线路二线拦截。对涉嫌运输走私“洋垃圾”、冻品、烟酒、成品油、枪支、毒品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物品的车辆重点查缉,发现有情报指向的,要循线追查,力争破大案、端窝点。(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与单位: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市林业局市烟草专卖局)
(二)加强对车站、物流点的查控
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经信等职能部门要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对车站、物流点的查控,严防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寄递物流等渠道走私高新电子产品、野生动植物、烟酒等物品的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参与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经信局、市林业局)
(三)加强市场清理整顿
由市打私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私货流通领域的监管,定期协调多部门联合行动,清查整治各类市场和仓储场所,严厉打击走私、贩私的行为,并加强对商家、市场开办方、仓库经营者的教育引导,强化其守法经营意识。(牵头单位:市打私办。参与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烟草专卖局)
四、行动步骤
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17”联合专项行动分为3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面摸底排查阶段(2017年4月)
成员单位要广泛动员人员,充分学习领会开展“国门利剑2017”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有关对接单位及时对接工作,开展形势会商,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研究和建立领导机构。对辖区内的各类集贸市场、仓储场所、车站、物流点、油库等地点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搜集情报线索,为集中打击整治做好准备。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017年5月-11月)
成员单位要根据本辖区的走私态势、特点,结合本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强化正面监管、深化打击走私。各成员单位要从“购、运、储、销”各个点着手,斩断走私链条,坚持“打两头、挖幕后、守重点、掏窝子”,力求破网除链,打掉一批走私团伙。
(三)巩固成果阶段(2017年12月)
成员单位要对本次专项行动认真总结、及时报送行动总结报告。报告要充分体现“国门利剑2017”行动的成效和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部门协调机制,逐步完善打防管控网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联动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在专项行动办公室的协调下,加强信息沟通、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强与周边省区县市缉私部门的协作,加强情报信息交流,及时开展源头堵截和陆路查控。
(二)深挖走私团伙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专业手段,加强情报经营和案件侦办,把个案查处和情报收集分析、扩线经营紧密结合起来,堵源头、端窝点、摧网络、集中优势力量把打击的锋芒对准走私团伙和为首分子,有效地实施打击。
(三)加强宣传引导
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对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教育引导,督促其规范日常经营管理;加强新闻宣传,及时报道整治成果,公开典型案例,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营造良好的行动氛围。在宣传工作中要把握好宣传时机,避免打草惊蛇,影响后续行动的部署开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
成员单位要落实责任,及时解决行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清远市打私办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指导行动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地区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对打击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
请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行动开展情况信息报送工作,重大成果、重要信息随时报送。2017年12月1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邮箱:qylzsdsb@163.com)。
(联系人:陈卫红,联系电话:6637963)